为贯彻落实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,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步伐。近日,桦甸市举办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培训会。桦甸市自然资源局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及域内矿山企业负责人、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。
会上,桦甸市自然资源局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进行了详细地讲解,并对下半年桦甸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。
会议要求,绿色矿山建设按上级要求纳入采矿权出让公告,并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创建要求和违约责任。新建矿山应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建设,正在生产的矿山应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,编制实施方案,明确改进期限,逐步达到绿色矿山要求。矿山企业应当认真履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义务,将生态保护修复贯穿采矿活动全过程。
通过此次培训,各矿业权人对绿色矿山建设有了更深刻的理解,认识到建设绿色矿山是矿业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,自觉提升了绿色矿山建设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自觉性,对促进桦甸绿色矿山建设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图为培训会议现场